4月2日晚间,深交所向建新股份下发关注函,高度关注其近期股价异动。
近期,建新股份被归为“飞行汽车”概念股,2月8日至4月2日的股价累计涨幅为199.05%,并且3月28日至4月1日的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达到异常波动标准。
4月1日晚间,建新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4月2日公司股价在盘中一度达20%涨停,收盘价涨幅为14.55%。
追问参股飞行汽车企业影响
4月1日晚间,建新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认缴出资额296万元,参股河北建新飞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股权比例18.5%,为标的公司第二大股东。
深交所要求建新股份补充说明,公司参股标的公司的原因,是否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协同,并结合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主要财务数据、经营范围、核心人员、技术实力等情况,说明标的公司主要情况。
天眼查显示,标的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1日,经营范围包含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认证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
公开资料显示,建新股份主营苯系中间体产品生产与销售,产品涵盖复合材料中间体、医药及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纸张化学品四个系列,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1300万元至1800万元,出现较为明显的同向下降。
图为:建新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
3月18日,建新股份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参股标的公司是多元发展战略规划的尝试,也是公司相关产品延伸产业链的有益补充。
深交所要求建新股份说明,其参股标的公司,是否显著影响其经营或财务成果。如果是的话,公司需要详细测算具体影响,并充分做好相关风险提示。
信披是否公平、及时、准确?
建新股份参股标的公司事项,对外公开时间早于4月1日晚间公告。
3月19日,《沧州日报》刊登文章“低空经济‘向上’突破一飞冲天”,对标的公司与克莱因视觉达成全面合作一事进行了叙述。3月19日至4月1日,建新股份的股价涨幅超50%。
上述媒体文章提及“AirCar是全球第一辆拿到飞行许可的汽车。”区别于E-VITOL类飞行汽车,这款飞行汽车航程在1000公里以上,地面续航在500公里以上,飞行模式与汽车模式的切换只需几分钟,可以有效解决传统交通中汽车与飞机换乘问题,大大提高出行效率。
在信息披露渠道上,建新股份1月16日在互动平台,首次提及参股标的公司。
建新股份要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合规的情形,并说明公司近1个月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情况,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同时,标的公司近期与斯洛伐克克莱因视觉(Klein Vision)有限公司(简称“克莱因视觉”)签署了涉及飞行汽车AirCar的相关合作协议。
深交所要求建新股份说明,标的公司与克莱因视觉达成合作的事项,是否达到公司信息披露标准。
建新股份还要进一步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与克莱因视觉飞行汽车AirCar相关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克莱因视觉的背景及履约能力、双方具体合作事项、合作方式、合同金额、履约时间等,并测算对标的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此外,建新股份要自查并说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情形,并补充披露上述股东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