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中介机构被监管限制业务。
近日,据券商中国记者从接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士处求证获悉,该会计师事务所被江苏证监局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此次处罚与上市公司金通灵有关。
这意味着,有3家中介机构因金通灵六年造假案而陷入漩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自觉接受各监管机构、企业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深刻反省。
记者注意到,ST州际、博思软件等逾10家上市公司表示取消续聘大华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
而在股权融资在审项目方面,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统计,截至5月12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38单IPO项目在交易所排队,有10单再融资,2单并购重组。根据规定,中介机构若被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等措施且尚未解除,相关在审项目需要中止审核。未来会有哪些变数,值得继续关注。
审计机构被罚暂停半年
券商中国记者从一名接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处了解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直至今年11月。
此次处罚事涉金通灵项目。Wind数据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金通灵提供审计服务长达七年时间(2017年至2023年)。
早在今年1月初,江苏证监局已对金通灵进行处罚,该上市公司2017年至2022年期间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对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相关董监高也被给予警告而罚款。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声明,“受到此次处罚,反映了我所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面前存在的差距,在风险意识、内部治理、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称,对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客户以及合作单位深表歉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痛定思痛,汲取教训、直面困难、正视不足、解决问题,坚持执业准则,坚决落实财会监督执业责任,切实履行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我们将全面落实监管机构要求,提高风险管控标准,提升执业能力和水平,改进内部治理体制和质量管理制度”。
据上述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西证券基本上在4月中上旬都领到处罚事先告知书,但大华申请复议导致处罚落地时间要晚。
作为金通灵2019年定增项目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因未勤勉尽责被罚。4月底江苏证监局表示,华西证券在该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决定对华西证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除了上述两家机构外,还有一家券商被罚。据悉,金通灵不仅做过一次定增,在2017年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彼时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为国海证券。4月10日,因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 年定增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出具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江苏证监局对国海证券出具警示函。
客户项目影响测算
上述行政处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项目会有哪些影响,受到市场关注。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超过400家,上市公司客户数量排名第三。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考虑到处罚是在4月后落地,2023年年报季已结束;同时暂停期至今年11月,预计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影响有限。
据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向客户发函称,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期间,贵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过,记者注意到,近日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取消续聘大华所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比如博思软件5月13日表示,因大华所受到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又如ST洲际也表示,近期鉴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取消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就取消聘任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所对公司本次取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而对于正在排队审核的股权融资项目而言,可能会受到冲击。根据记者对三地交易所的在审项目进行统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50单项目在排队审核,其中有38单为IPO项目,10单为再融资,2单为并购重组。
其中多个项目进度较快。比如东方电气定增项目以及领益智造可转债项目都已到了“提交注册”的环节;艾芬达IPO项目已过会。
根据今年4月30日新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如果IPO企业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措施,尚未解除,那么要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在此背景下,IPO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更换中介机构。根据上述《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如果更换,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 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如果不更换,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出具复核报告。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IPO审核周期放缓的背景下,IPO企业更换中介机构的急迫性可能不及以往。
近年来罚单多
从近年来处罚情况来看,大华所曾被证监会多次处罚,执业质量有待提高。
2023年3月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涉獐子岛项目。据悉,大华所出具的獐子岛集团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獐子岛集团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为此,证监会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22.64万元,并处以245.28万元的罚款。
2022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因东方金钰项目被证监会处罚。证监会调查发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金钰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不到位;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执行的与采购、销售、存货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接受委托前未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未就期初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监会同样责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10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
此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勤上股份、世纪鼎利、斯盛能源、天际股份等项目中因执业违规,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今年3月15日,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明确提到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意见》称,对审计评估机构坚决“一案双查”、并联立案,对串通舞弊等违法案件从重处罚,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坚决执行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审计评估机构向监管部门报告执业中发现的造假和侵占线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