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提到,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ST贵人(维权)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有关规定,ST贵人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对该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另据贵人鸟公告,3月11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截至公告日,ST贵人尚存在控股股东及董事增持计划未完成、实控人控制企业未向公司返还大额款项等事项。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兼高管增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控股股东计划自2023年5月4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到期未完成后延长履行期限,截至2024年3月4日,控股股东仅增持金额约2000万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高瑞计划自2024年2月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6日,高瑞增持金额415.25万元。
上交所要求,前述增持义务不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而免除,请相关主体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如逾期不履行承诺,上交所将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惩戒。
二、关于实控人控制企业向公司返还价款义务尚未履行
前期,ST贵人全资子公司收购实控人李志华控制企业的相关资产,交易作价3.73亿元,公司已支付1.90亿元。2024年1月1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方案已进行“售改租”调整,关联方和美泰富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子公司返还1亿元,于5月31日前返还8525.22万元。
截至目前,和美泰富已支付1933万元,尚有约1.66亿元未返还。上交所要求实控人及关联方预留充足资金,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返还义务,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于原控股股东重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原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在公司重整计划中作出业绩承诺,若公司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扣非净利润合计低于5亿元,贵人鸟集团将在2023年报披露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根据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无法完成重整业绩承诺,贵人鸟集团需履行补偿义务。
重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不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而免除,请贵人鸟集团及时做好履约准备,明确相关补偿安排以及履约保障措施,不得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上交所要求:ST贵人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需立即披露。ST贵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勤勉尽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董事兼高管、原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履行相关承诺和义务,及时做好相关主体未按期履约的应对和救济预案,不得“一退了之”,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发现公司或相关义务主体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将予以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原标题:贵人鸟被终止上市,上交所:不得“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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